欢迎来到澳门十大正规网投平台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首页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正文
新乡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新乡学院位于豫北历史文化名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新乡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原大学、新乡市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建有24个二级学院、18个科研机构、62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农学、医学11大学科门类,其中制药工程专业为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了专业认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拥有省级、校级重点学科12个,专业建设与地方行业、企业需求高度契合。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余人,成教生1万余人。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要求。在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三)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四)报考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招生计划

01

生物技术

071002

理学

二年

60人

02

制药工程

081302

工学

二年

60人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将报名表(见附件)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考生应对照报名条件,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面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二)须提交材料

1.新乡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2.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体检报告。提交报名材料日期前5日内的常规体检报告(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色盲、色弱、胸透等项目)。

(三)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除照片以外其他上述材料(报名表需考生签名)扫描成PDF格式后,和照片统一打包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姓名,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提醒: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二)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面向社会公布即日起至2020年8月6日18:00。截止时间过后发送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

五、审核录取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8月8日前在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

由于疫情的原因,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网上面试,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所有考生参加面试的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一天内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新乡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学校将预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校管理

1.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他

新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由新乡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招生热线:0373-3682901、3682902

2020年7月31日

Baidu
sogou